请2017年度符合住院治疗费用经医保二次报销后,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500(含1500)元、参加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、未申请一日捐救助的职工,将住院相关材料交学校工会,截至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,联系电话:2291105。
附件:
承德市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
工会
2018年11月28日